江蘇省常熟市某機關副局長王強(化名)最近比較焦慮,按照中央最新推出的公車改革方案,作為科級幹部,他每月最多只能拿到650元的車補。相比之前每月領到的2800元車補,簡直是“大跳水”。(7月25日《中國青年報》)
  擔心車補“大跳水”,言外之意,就是擔心既得利益受損,在公車改革的關鍵時期,此類聲音太過刺耳。“沒車就不能辦事了嗎?”、“誰來給老百姓發補貼”……一時間,負面的回應此起彼伏。很顯然,這樣的矯情極不可取。
  擔心車補受損,越發地激起了群眾對公車的仇恨情緒,進而激化本就脆弱的乾群關係。同時,輿論也很容易被這種仇恨情緒所牽引,引導人們更進一步用情緒掩蓋問題,從而陷入“公車必須一律取消”的誤區,這很不利於公車改革的順利推進。
  對公車改革,人人都有真知灼見,但竊以為,在談公車改革之前,必須瞭解並理解以下共識:一則,機關辦事離不開車,所以公車不可能全部取消;二則,機關的大部分人並不外出辦事,如果給他們也發補貼,車補無疑成了“變相福利”;三則,車補應按實際工作需要來定,而不是按職務高低來劃線;四則,群眾對公車意見最大的還是使用的不透明,這是公車改革繞不過的關鍵問題。
  公車改革到底該怎麼改?如果認同上述觀點,答案已經很明晰了。首先,對各級各機關的車隊進行審核,保留一般公務用車,取消超標配車;其次,區別對待,只給工作中確實需要用車的崗位人員發車補,並且實報實銷,嚴格防止新腐敗;再次,在車補標準問題上,嚴格按照實際需要確定車補高低,絕不能搞職務高低排排坐;最後,也是最重要的,多措並舉,盡最大力度實現公車使用的透明化,嚴禁公車私用,嚴禁豪華公車滿天飛。
  做到這四點,公車改革的爭議自然迎刃而解。公車,將真正成為公務用車,車補,也將真正用於工作需要。換句話說,公車改革根本無須搞多種方案,也無須反覆試點,關鍵還是要敢於衝破層層阻力,立足工作實際,落實社會共識。
  文/北楚  (原標題:公車改革要立足實際落實共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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