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華時報訊(記者楊鳳臨)六旬男子何某身患心臟病,聽聞李某在家開的“佛教道場”能夠治療各種疾病而慕名前往。李某診斷後稱何某需要斷食誦經,消災祛病。在斷食誦經的4天后,何某去世。何某家人將李某訴至法院,要求賠償各項損失共計41萬餘元。近日,房山法院受理此案。
  何某的妻子高某及子女訴稱,今年3月份,何某被醫院確診為心臟病。何某在家休息期間,通過同村村民雷某介紹,得知被告李某在家開佛教道場治療各種疾病。今年5月6日,何某在妻子高某的陪同下,與介紹人雷某一起去被告李某家裡治病。李某說何某的病可以治好,但得斷食誦經,消災祛病。
  何某當即留在李某所開的道場開始斷食誦經治病。妻子高某陪了丈夫一天后回家,留丈夫獨自在李某處。第4天,即5月10日晚上,介紹人雷某突然打電話通知高某,說:“你丈夫身體有些不對勁,快去看看吧。”
  當高某和家人以及雷某一同趕到李某家的道場時,何某已經死亡,屍體被人從二樓抬到一樓,在李某設的“往生堂”停放著。高某見狀立即報警。警察趕到現場後,為雙方做了筆錄。
  高某認為李某無任何行醫資格,卻非法留治患有心臟病的病人何某,並要求其斷食長達4天之久,導致何某死在李某家中。因此,李某對何某的死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,應承擔法律責任。
  雙方多次就賠償問題協商未果,近日,高某及子女將李某訴至法院。目前,此案正在審理當中。  (原標題:“佛教道場”負責人被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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